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幕墙结构设计的一般原则
作者:赵西安    来源:幕墙工程手册    浏览次数:     添加时间:2009-2-20

载自《幕墙工程手册》赵西安

1幕墙主要构件应悬挂在主体结构上,斜墙和玻璃屋顶可悬挂或支承在主体结构上。幕墙应按围护结构设计,不承受主体荷载和地震作用。

2、幕墙及其连接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、刚度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,避免在荷载、地震和温度作用下产生破坏、过在的变形和防碍使用。

3、非抗震设计的幕墙、在风作用下其玻璃不应破碎,且连接件应有足够的位移能力使幕墙不破损,不脱落。

4、抗震设计的幕墙,在常遇地震作用下玻璃不应产生破损;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经修理后幕墙仍可使用;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幕墙骨架不应脱落。

5、幕墙构件设计时,应考虑在重力荷载、风荷载、地震作用、温度作用和主体结构位移影响下的安全性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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